塔机(塔吊)安装/拆卸合同
甲方: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机床市场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滕州滕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承揽甲方国际机床市场二期工程所使用的塔吊的安装 、拆卸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一 、甲方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国际机床市场二期工程
1.2工程地点 :滕州市鲁班大道与红荷大道交汇处
二 、乙方承揽的工作内容及工期:
2.1乙方承揽工作的内容:上述工程所用的塔机的安装 。
2.2安装工作开始时间 :以甲方通知的安装日期为准 。
2.3安装工期要求 :自甲方通知的安装之日起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 、监理 、建设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
塔机型号
塔机
臂长
单位
数量
安装
高度(m)
安装费
资料费
吊车费
QTZ63(5610)
米
台
1
30米
2000元/台
2000元
1000元
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 、塔机安装工作情况及价款
备注 :以上费用已经包括安装 、汽车起重机台班 、安拆人工工资 ,备案资料等一切费用。汽车吊按25T考虑。
四、付款方式:
4.1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检测 、验收合格 、备案完成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安装费5000元/台 。
五 、乙方负责的工作内容
5.1塔机安装、拆卸 、升级 、附墙,塔机的日常维修保养 、检测等工作。日常维修保养、检测费用另计 。
5.2塔机验收资料管理等工作 ;塔机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在安装前3日内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并经甲方认可) 。
5.3塔机安装 、拆卸 、调试、检测、管理等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承担在安装 、拆卸 、调试等过程中乙方人员造成的自身及其他任何人员 、财产损失责任。
六、甲方的责任
6.1为便于乙方施工方案的编制,甲方提前3天提供本工程的相关资料 、图纸 ,向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及任务交底工作 。乙方编制的塔机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 。
6.2甲方根据塔机方案负责塔机的基础施工及附墙位置的施工,包括基础节 、基础预埋件 、附墙预埋件的位置和固定等土建施工工作,并作好施工记录 ,提供相关资料,塔机基础施工及附墙预埋件施工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派1-2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
6.3甲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塔机安装时间,塔机顶升附墙应提前48小时通知,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如乙方逾期未安装调试完毕或逾期未完成顶升、附墙的,乙方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甲方还可向乙方主张甲方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窝工损失 、建设单位向甲方主张的工期违约金等损失)。
6.4甲方确保塔机或塔机部件进出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以及塔机安拆顶升所必须的工作面 。
6.5塔机使用过程中塔机吊钩以下的各种索具由甲方负责解决。
6.6提供满足塔机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 。塔机现场运转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塔吊专用电箱由甲方自备 。
6.7甲方根据乙方确认的机械基础图进行基础施工 ,保证基础支座垂直和水平度 ,如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造成停机或其它损失 ,责任由甲方承担 。
6.8为乙方机械进退场、装拆场地创造便利条件 ,协助乙方机械进退场工作。
七 、乙方责任
7.1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要求 ,协调塔机基础预埋件土建施工工作的准确性,所需仪器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搭设塔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及塔机附墙作业平台,保证达到相关的安全标准。
7.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按时将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检测 、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塔机设备的安装、调试 、检测 、加节、附墙安装、复检验收 、拆卸等 。发生的上述费用均含在塔机的装拆费中 ,定期维修(月检) 、保养 、预埋件费用另计 。
7.3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塔机安装拆卸作业的标准和规范,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法定的证件上岗并具有合法完备的用工手续,严禁无证作业、违法违章作业 。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规定和甲方的指令,切实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保证安装 、拆卸 、升级 、维修保养等相关工作的决定安全 ,否则 ,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甲方及任何第三方人员及财产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
7.4由于乙主人员不具备作业资质,作业不遵守相关规定或其服务配合无法满足甲方工程进度、安全等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这部分人员 ,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予以更换。
7.5塔机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如机械本身故障或损坏,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抢修。
7.6负责塔机安装 、拆卸、维修养护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
7.7塔机安装 、拆卸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8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要求及时编制施工方案 ,负责施工现场塔机的日常维修 、养护、检测 ,确保塔机正常运转 。
7.9本工程安拆装的机械设备(塔吊)维修 、日常保养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另计,明细表。
八 、其他
8.1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视为签字代表已得到合法授权。
8.3本合同签订同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 、乙双方各执二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机床市场项目部
代表:
乙方:滕州市滕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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